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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字基本信息

  • 拼音:
  • pàn
  • 五行:
  • 部首:
  • 结构:
  • 左右
  • 繁体:
  • 简体笔画:
  • 7画
  • 繁体笔画:
  • 7画
  • 康熙笔画:
  • 7画

判字的基本解释


pàn
区别,分辨,断定:判明。判辨。判据。判读(利用已知的视觉信息符号来判断新获得的视觉信息的含义)。判断。
分开,截然不同:判然。判若两人。判若鸿沟。
评定:裁判。谈判。判卷子。
司法机关对案件的裁决:判词。判决。判案。
古代官名:通判。判官(中国唐、宋两代辅助地方长官处理公事的人员,传说中借指阎王手下管生死簿的官)。

判字的汉语字典释义

[①][pàn]
[《廣韻》普半切,去换,滂。]
“拌2”的被通假字。
(1)剖开。
(2)分裂;分开。
(3)区别。
(4)谓对狱讼的审理和判决。
(5)指审理狱讼的判决书。
(6)决定;断定。
(7)裁定;评判。
(8)署理。
(9)唐宋官制,以大兼小,即以高官兼较低职位的官也称判。
(10)为古官名。如州判;通判。
(11)半,一分为两。
(12)指婚配。
(13)通“拼”。舍弃。
(14)通“拼”。甘愿。

判字的英文翻译


decide   distinguish   judge   obviously   sentence

判字的康熙字典解释

【子集下】【刀字部】 判; 康熙笔画:7; 页码:页138第11
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普半切,音泮。【說文】分也。从刀,半聲。【玉篇】分散也。又【增韻】半也。【周禮·地官·媒氏】掌萬民之判。【註】判,半也。得耦爲合,主合其半。又【周禮·秋官·朝士】凡有責者,有判書以治則聽。【註】判,分半而合者,故書判爲辨。又【前漢·翟方進傳】天地判合。【註】師古曰:判之言片也。又斷也。【唐書·選舉志】試身言書判。又【韻會】宰相出典州曰判。又通作牉。【字林】牉合其半,以成夫婦。【儀禮·喪服禮】夫妻牉合。又通作泮。【史記·陸賈傳】自天地剖泮。

判字的源字形

判

判字的起名意思

分辨,断定。分开,显然不同。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决断。

判的同音字

判同五行的字

判的同部首的字

判的同笔画的字